教师服务期满被拒绝放行,“强行留人”并非长久之计
应该杜绝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解决好符合标准的特岗教师的正常调动需求;从长远来看,更要思考如何真正走出“强留人”的尴尬。
据报道,今年8月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多名外地教师反映三年服务期满后申请人才回引却被县教体局拒绝放行。对此,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明确表示“正常调动需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余情形暂缓。
合同签订的服务期已满,申请人才回引政策,这本是教师的正常权益。但宁阳县教体局先是提出了“接收地发调令才放人”的无理要求,后则直接明确表示“暂缓”,并以“外地教师较多,教师外流问题较为严重”作为说辞。很难说宁阳县担心教师外流影响当地正常教学秩序的理由“言过其实”,但是,靠剥夺外地教师正常权益的方式来“强留人”,不仅违规,且注定不是长久之计。
事实上,就在上个月,媒体还报道了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以“照顾大局”为由禁止多名教师跨县调动的现象。它和此次发生在宁阳县的这一幕其实是同一情形。从教师正常权益保障的角度,这样的留人模式的确“霸道”,也有违相关规定,但当这一现象在多地出现,还有必要作更进一步的反思,那就是对于那些“财政困难,中小学师资力量相对不足”的地方,到底该如何补上教育发展的欠账,真正能够以正常方式留住人,更留住教师的心?
应该说,近些年师资配置向农村地区倾斜已经很明显。比如,2019年,全国支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岗计划招聘规模扩大到10万人。而自2012年以来,中西部省份已招聘51万名特岗教师。但是这种过度性方案也可能加大了一些地区在补强地方教育资源上的路径依赖。像特岗教师调动难的问题,就有一定的普遍性。现实地说,特岗教师一方面成了一些教师获取编制的“捷径”,本身不乏功利性;另一方面也让地方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方面缺乏足够的内生动力。这种情况下,一旦特岗教师这种外部支持方式“断供”,地方教育秩序很可能受影响,甚至被“打回原形”,这也是个别地方只能通过禁止调动的方式来“留人”的根本原因。
因此,如何在现有的特岗教师制度基础上,真正让偏远地区的教育环境增加对于教师的吸引力,比如改善学校软硬件设施,提升待遇,就显得颇为必要。就拿这次宁阳县的情况来说,为何当地招聘的外地教师较多?为何难吸引本地人?为何教师外流严重?是否说明除了特岗教师这种外部支持,地方上对教育的投入并没能跟上,以至于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教育现状?这些问题显然值得严肃审视。
当然,由于一些地方自身的财政问题,在加大教育投入上也确实面临捉襟见肘的尴尬,这也要求要从推进农村和城市教育一体发展的角度,真正打破城乡教育的二元化状态。如已有政协委员指出,城市教师的支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村教育资源不足问题,但从长远看,对改善乡村教育质量的贡献十分有限。因此,推进县管校聘,打破农村教师和城市教师职业身份的界限,实现城乡间教师充分交流轮岗,或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向。当然,这里面不只有城乡差距,也还有地区间的差异,这要求区域发展,要有意识地缩小教育上差距。
从个案看,能够理解一些地方必须留住教师的现实难处,但这毕竟不符合规定,也难免伤害人心,因此至少应该杜绝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解决好符合标准的特岗教师的正常调动需求;从长远来看,更要思考如何真正走出“强留人”的尴尬。而这,恐怕不仅仅是宁阳县的烦恼。(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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