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饭店坍塌,正视城乡安全治理上的鸿沟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近年来农家乐等乡村经营行为受到鼓励的大背景下,类似的住宅变经营场所的现象可能还并不少见。
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宴会厅发生坍塌事故,截至8月30日3时52分,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共搜救出57名被埋人员,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8月3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襄汾县“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为警示全国,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排查违建房屋风险,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此次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
事故处理进入调查阶段,山西省也决定从8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但这起事故所暴露出来的农村房屋的安全监管盲区,却不止于是某一个地方。
事故的具体原因还需要权威调查来给出,而结合涉事房屋多次加盖,并且由一般性住宅变身为经营性饭店等细节来看,它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了,的确要打上一个很大的疑问号。众所周知,农村自建住宅并没有强制质量标准,如有专家指出,农村个人建房时有审批,但只有针对宅基地面积的审批,至于在宅基地上怎么盖房子,审批和监管都没有。但由自住转变为商用性质,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而事故房屋由住宅变为简易饭店,相关部门到底有没有发挥应有的“把关”作用,直接关系到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近年来农家乐等乡村经营行为受到鼓励的大背景下,类似的住宅变经营场所的现象可能还并不少见。用途的改变,往往给房屋安全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这种转变过程中,地方监管部门如何对房屋质量等关键问题进行有效排查,如何建立“接地气”但又能最大程度遏制安全风险的标准和规范,显然刻不容缓。这次事件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提醒。
一定程度上,农村经营性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不足,也是城乡发展差异的现实表现。虽然说,安全监管在由上至下的“下沉”过程中,力度难免存在“衰减”,但在很大程度上,一些农村安全问题被忽视,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是“有无”监管的问题而不是监管力度大与小的问题。像这次起事件中的涉事房屋,其实在过去多年里不断扩建,按说都是在公开下进行,难道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就从来没有察觉过?这背后说到底,可能还是源自一种习惯性的疏忽。甚至可以说,这是不少农村安全问题游离在正常监管体系之外的一种现实注脚。
近些年,乡村振兴计划在各地推进,乡村基础设施状况也有显著改善。但推动乡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也不能忽视安全治理和服务上的城乡差距。某种程度上说,缩小公共服务和治理上的城乡落差,比基础设施的差距缩小更重要。像乡村饭店、农家乐的出现,本身就是乡村发展的成果,但一旦某些基础性的监管和服务缺失,就很可能放大发展带来的风险。此次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当然,并不是说,农村地区的安全监管,包括房屋质量以及经营性场所安全标准,都应该一步到位向城市看齐,而是应该充分照拂农村的发展实际。但至少应该因地制宜完善标准,特别是要杜绝应有的监管和规范沦为空壳,出现“空转”的现象。
因此,这次悲剧,一方面提示更多的地方应该举一反三,对于农房屋加强安全排查;另一方面也应该让监管部门深思,如何依法依规完善对农村经营性场所乃至住房建设的安全管理。城乡有差距是客观现实,但在安全防范上,应该要有一视同仁的重视。(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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