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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平
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房女士投诉后,经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
仅仅因为一起贷款纠纷,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居然采取恶意报复,通过上传征信信息的便利,对房女士进行羞辱和诽谤。虽然目前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已经将侮辱性内容删除,但事情不能就这样轻易地翻篇。须知,这一做法已经逾越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理当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及赔偿受害者的精神损失,作为主管机关的人民银行,也应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从而以儆效尤。
个人征信如此严肃的事情,却出现了这样随意的操作,让人后背发凉——今天市民个人的职业可以不经过审核随意填写,那是不是明天信用状况也可以随意填写?针对这场闹剧,人民银行把责任全归咎于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但“谁传送谁负责”一说,未免有甩锅卸责之嫌疑。请问,相关金融机构传送用户个人征信信息时,其权力完全由金融机构自己掌控吗?人民银行难道不用承担相应的审核把关责任?
个人征信的相关信息虽然是由各家金融机构搜集并上传,但是,最终的个人征信报告,却是以人民银行的名义出具的,换言之,是由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背书。所以,一纸个人征信报告,代表着人民银行的公信力,人民银行必须对征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其中每个词,每个数字的准确性负责。人民银行近年来对征信报告的查询和使用严格进行规范,但与此同时,却对征信报告的源头,即相关金融机构的信息上传却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显然是说不通的。
征信信息的搜集和上传,其质量关系个人征信系统本身的公信力。如果征信系统就像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也不管信息是否准确,时间久了公信力自然会下降。这样的征信报告,必然难以取得民众和企业的信任,无法实现服务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功能,也会让之前辛辛苦苦推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
征信报告是一个人的经济身份证,监管上不能存在任何盲区,一旦出现信息失真,将给民众带来莫大困扰乃至伤害。据媒体报道,房女士因为征信报告上那句侮辱性的话,名誉遭受严重,周围的亲朋和生意伙伴对夫妇二人也抱有质疑的态度。现在房女士已经没法进入工作状态,一直待业在家,已经对其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这种公开示众式带来的身心伤害,恐怕很难短时间抹平。
所以,这个事件其实是一个警醒。既然我们常说,个人征信不过关将寸步难行,那么与之配套的,也应该是一套让人信得过的管理流程与模式,而不是一边市民小心维护征信,一边其他金融机构随意修改征信。人民银行也理当把此事作为检讨和改进的契机,早日对个人征信的制度设计“亡羊补牢”。(于平)